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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文财务紧急提醒!今日起备注栏不全,一律退回!

营改增之前,备注栏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。但现在,无论开具或收取发票,都需要额外重视它了。一旦出错,轻则作废、退回,严重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。

 

哪些情况备注栏需要按规定填写?

今天,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,目前哪些情况备注栏填写需要格外注意!

 

 

二、税务机关代开

 

 

 

案例:一家公司在一次税局稽查该企业时,被指出存在大量取得的专票不符合规定的现象。

 

其中提到2017年度的房租990万元,取得是一般计税增值税率11%的专票,由于出租方会计开票时候太大意,在发票备注栏漏填了不动产的地址,从而导致他公司98.11万元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

 

 

 

今天起,备注栏一定不能随意了。大家一定要注意哦!结合案例,给大家四点提醒:

 

1.无论是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,都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。

 

2.纳税人无论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,都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。

 

3.未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的发票,都属于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。

 

4.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存在不得抵扣增值税的风险同时也有不得税前扣除的涉税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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